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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上過鄭逸哲老師刑事法相關課程的人,多半都會對老師印象深刻。老師上課十分幽默風趣,而且都利用很生活化的案例來深入淺出地解說刑法的理論與操作。鄭老師的書是自己請瑞興書局(小書局)出版的,書中都是一句句的「刑法句型」,其撰寫風格比起市面上常見的刑法教科書是大相逕庭,但卻十分淺顯易讀。

刑總所有處理的,即是建構一套論證行為人之行為是否成立刑法所定犯罪行為的體系。老師一再強調的是:處理刑法實例問題,要依照我國現行刑事法律規定,依循三段論法的邏輯一步一步加以論證;因此要實際翻閱法典、依法論證,而非到處比附援引德派、日派各家學說,最後卻忽略我國實際的法律規定與邏輯論證。在處理實例問題時,依刑法架構進行邏輯推演的步驟是固定的,並不會隨著問題的不同增加或減少;但隨著反覆的練習,卻可以增推理的速度。

因此老師在課堂上講授的,都是如何依照現行我國刑法架構、遵循三段論法的步驟來解決實例問題,除此之外並不會給你什麼甲說、乙說。另外,老師非常重視文字上的表達方式與邏輯,認為學習法律就是在學習一套新的語言,須依照一定的語法方能準確地表達出法律的邏輯。「一句到位」是老師在課程中後段的時候講授的重點,所謂的「一句到位」,依照老師的說法,即是將大前提(理由)、小前提(適用)、結論濃縮在一句中呈現,讓閱卷者能夠立即且精確的掌握到你所要表達的重點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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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noname99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