從90年代開始算起到今天的台灣民法領域,相信應該沒有人不知道王澤鑑。就算沒被他教到,也讀過他的書(天龍八部);就算沒細讀過他的書,至少也看過他書的封面。在這十數年(可能更久),王澤鑑的人與書可說引領台灣民法的主流。

而林誠二老師則是與王澤鑑齊名的另一座山頭。

林誠二老師是桃李滿天下,除了在台北大學、東吳以外,還有在輔大、文化兼課。

在我上老師在進修部開的債總之時,老師已是接近要「真正退休」的時候了。

現在老師可能都沒有在大學部授課了(但可能還有在指導研究生或博班);再加上年改後,能在兼課的鐘點時數應該更受到壓縮(會影響到領退休金的權利)。

以老師的盛名自是不待我來介紹,但以下還是來說說記憶裡對老師的印象,算是緬懷一下當年的課堂時光。

林老師可說是著名的「老頑童」,上課風格非常平易近人,總是和學生打成一片。

他和甘添貴老師之間的互相「幹譙」,更是讓人捧腹大笑。

總說法律是冷冰冰的條文,但在課堂上卻可感受到老師古道熱腸的「人性」與「真誠」。

他常常碎念說酒駕撞人的應該要一律死刑...(不過這部分他倒是沒有詳細說明他在法理上的論據)

林老師的書如其人,書名開宗明義就就寫到「體系化解說」,書中的遣詞用字和他上課風格一樣,都是用十分淺白的字句來說明法律觀念。

但他的書其實比較像是他多年來上課用的自編講義精華集結而成,有些部分則稍嫌簡略,需要經過老師講解來補充。

相較於王澤鑑從請求權出發的思考基礎,林誠二老師更重視的是法理的體系,在建立體系後再自然地去做法律的連結。

我在上完老師的課之後,最大的收穫並不是債總的內容,反而是親炙大師的風範。

那讓我在心中建立起一個role model,建立了一個想要達成的境界和標竿。

東吳辦有「東吳讚老師教學撇步」的徵文活動,其中有一篇寫林老師的,標題是「嬉笑怒駡皆文章——真功夫中的真性情」,我認為這15字是對林誠二老師一個非常完美的詮釋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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